海运通关必知哪些提单与报关术语?

**一、基础运输与订舱类

1. 海运提单(Bill of Lading, B/L)

海运通关必知哪些提单与报关术语?

物权凭证,船公司签发给发货人的货物收据,可凭此在目的港提货,分正本(Original B/L,可流通)和副本(Copy B/L,不可提货)。

2. 电放提单(Telex Release B/L)

无需正本提单,凭船公司电放指令(发货人申请),收货人可直接提货(适合近洋运输或紧急情况,风险:无物权凭证,需确保收汇安全)。

3. 海运单(Sea Waybill, SWB)

非物权凭证,直接载明收货人,凭身份证明即可提货(仅适用于信任客户,避免提单丢失风险)。

4. 整箱/拼箱(FCL/LCL)

FCL(Full Container Load):整箱货,一个集装箱仅装一个货主的货物(成本低,通关快)。

LCL(Less than Container Load):拼箱货,多个货主货物拼入同一集装箱(适合小批量货物,需经货运站CFS拆箱)。

5. 集装箱类型

- 20GP(20英尺普箱):容积33m³,限重28吨;

- 40GP(40英尺普箱):容积67m³,限重26吨;

- 40HQ(40英尺高箱):容积76m³,限重26吨(比40GP高30cm,适合轻泡货);

- 冷冻箱(RF):带制冷设备,用于生鲜、药品等温控货物。

6. 船期相关

ETD/ETA(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/Arrival):预计离港/到港时间(船公司每周更新,需关注延误风险)。

截单/截港(DOC Cut-off/CY Cut-off)

- DOC Cut-off:提单补料截止时间(超期船公司可能拒接,或产生改单费);

- CY Cut-off:货物进码头截止时间(超期货物无法装船,需延航次)。

**二、港口与费用类

1. 核心角色

Carrier(船公司):实际运输货物的航运公司(如中远海运COSCO、马士基MAERSK)。

NVOCC(无船承运人):不拥有船舶,以承运人身份订舱、签提单(如中外运、锦程物流网)。

Freight Forwarder(货代):代理货主订舱、报关、协调运输(选货代时需确认是否有NVOCC资质)。

2. 高频附加费(实操中需提前与客户约定承担方)

缩写 全称 含义及承担方
THC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 码头操作费(起运港/目的港均有,中国THC约¥800-1500/柜)
ORC Origin Receiving Charge 起运港收货费(华南港口常用,代替THC,约USD141/20GP)
DDC 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 目的港交货费(美线常用,由收货人承担,约USD100-300/柜)
BAF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燃油附加费(随油价波动,每月调整,占运费10%-30%)
PSS Peak Season Surcharge 旺季附加费(如圣诞旺季,船公司临时加收,约USD200-500/柜)

**三、报关报检核心类

1. 报关(Customs Declaration)

向海关申报货物信息(品名、HS编码、金额、产地等),经查验/审单后放行(需提交报关单、发票、提单、合同等文件)。

2. 报检(Commodity Inspection)

法检货物(如食品、玩具、机械)需先经商检局检验,取得《通关单》后方可报关(非法检货物可直接报关)。

3. HS编码(Harmonized System Code)

全球统一的商品分类编码(共10位,前6位国际通用),决定税率、监管条件(如是否需要许可证)。易错点:编码选错可能导致退单、罚款(建议用“归类助手”或咨询报关行)。

4. 原产地证(Certificate of Origin, CO)

证明货物产地,用于目的国清关享关税优惠(常见类型):

CO(一般原产地证):无关税优惠,仅证明产地;

Form A(普惠制产地证):出口至欧盟、日本等39国,可享关税减免;

Form E(东盟产地证):出口至东盟10国,部分商品零关税。

**四、提单与风险类

1. 提单类型及风险

指示提单(Order B/L):收货人栏“To Order”,需背书转让(最常用,安全性高,可控制物权);

记名提单(Straight B/L):收货人栏固定(不可转让,仅收货人可提货,适合100%预付场景);

不清洁提单(Unclean B/L):提单标注货物破损(如“Packaging Damaged”),银行可能拒付(发货前需确保货物包装完好)。

2. 共同海损(General Average, GA)

船舶遇险时,为共同安全抛货/救货产生的损失,由所有货主按货物价值比例分摊(如船搁浅抛货,所有货主需分摊抛货损失+救援费,需提前买保险覆盖)。

**五、目的港清关与提货

1. 提货单(Delivery Order, D/O)

收货人凭提单(或电放指令)向船公司换单,获取D/O后才能提货(目的港货代/报关行协助办理)。

2. 滞港费/滞箱费(Demurrage/Detention)

Demurrage(滞港费):货物到港后,在码头堆存超期(船公司免费堆存期3-7天,超期按天收费,约USD50-100/天);

Detention(滞箱费):集装箱提走后,超期未还箱(免费期7-14天,超期按天收费,约USD30-80/天)。

注意:目的港费用需提前与收货人约定(避免因“目的港无人提货”导致退运/弃货)。

**六、特殊货物与附加操作

1. 危险品(Dangerous Goods)

需提供《危险品包装证书》《MSDS(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)》,订舱时需提前申报(船公司审核仓位,部分港口禁运高危品)。

2. 保税货物(Bonded Goods)

进境后暂免关税,存放于保税区(可加工、转口,无需立即缴税,适合“先展示后销售”场景)。

3. 熏蒸(Fumigation)

木质包装(如木箱、托盘)需经熏蒸(IPPC标识),否则目的港可能退运(如澳大利亚、欧盟强制要求)。

:海运通关术语繁杂,核心是掌握“订舱-运输-报关-提单-目的港提货”全流程,重点关注提单类型、费用构成、HS编码、原产地证四大关键点,提前与货代/报关行确认细节,可大幅降低延误、罚款风险。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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